• 索 引 号:QZ07907-0101-2025-00011
    • 备注/文号:南英委〔2025〕53号
    • 发布机构:英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6
    中共英都镇委员会 英都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英都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 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11-26 11:08

    各村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安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南委农组〔2024〕5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英都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英都镇委员会

    英都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英都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

      全镇范围内

      二、试点内容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以第二轮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摸排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五保户”以及整户消亡、整户无地等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落细延包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成立工作专班、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文件材料归档的试点工作规程,规范开展延包工作。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三)规范签订承包合同。规范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可依托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进行合同网签,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对出现互换、转让、土地征收和承包方分立、合并等情形的,及时变更或终止承包合同。

      (四)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与上级部门衔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对延包中仅因承包期限顺延的,签订承包合同后,自然资源局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涉及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他情形,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的记载内容应与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容衔接一致。

      (五)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延包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各村要根据镇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三、进度安排

      自2025年开始至2027年,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延包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要求选择1个村作为先行试点,试点村至少提前1个月完成延包各阶段工作。

      (一)2025年12月底前。镇村完成机构成立、宣传培训、摸底核实、方案制定等工作。各村延包工作小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延包方案由农民集体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民主协商,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5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通过同意后公开组织实施。

      (二)2026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工作。其中,到期承包农户摸底调查工作应于8月底前完成。

      (三)2026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证书完善和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四)2026年12月底前。评估总结延包工作。按有关要求开展验收。

      (五)2027年7月底前。开展“回头看”工作,补缺补漏补差纠错,全面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1.坚持延包原则。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搞“反租倒包”,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2.严格把控承包地小范围调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应由村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3.稳妥解决突出矛盾。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等,优先保障第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妥善处置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流转租金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纳入社会保障等方式,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对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结合延包试点妥善处置。

      (二)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以及承包方分户和合户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系的程序。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原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承包方分立、合并的,应当按程序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防止以合并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好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

      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办法。

      4.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确定为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要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管理。

      5.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以行政手段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对于延包时确需确股的,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三)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承包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强舆情热点监测分析判断,持续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舆情走向,处理好“应对”和“解决”关系,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妥善处置。

      3.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延包工作的全面领导,镇党委政府对延包工作负总责,各村党总支(支委)村委对所在村负总责;镇村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落实责任;镇村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周密实施,确保村级组织按计划做好延包各项工作,要全过程介入并指导延包工作。镇财经办、综治办、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妇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协同,推动延包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多做少说”“内外有别”原则,及时有效把中央延包政策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到位,把延包工作程序要求讲清楚,探索丰富“板凳会”等便民宣传形式,用好“一封信、一张图”等宣传载体,提高公众对延包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运用政策问答及操作流程,指导掌握延包工作要求,维护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三)统筹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经费支持,延包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发动、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向农民收取费用。经管站负责监督、指导延包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等相关工作,确保延包档案齐全完整、系统规范。

      (四)维护社会稳定。各村要充分认识延包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掌握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要承担纠纷调处主体责任,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镇”,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广泛论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个性问题,按照“一组一策”或“一事一议”办法,通过差异化措施予以解决。

      六、其他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相关条款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英都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

      

    附件

    英都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

      一、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金颖 镇党委书记

      黄宗权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苏登艺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黄剑利  镇人大主席

      杨  晖  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黄倩茹  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

      王耿焕  镇党委组织委员

      柯琳琳  镇党委秘书、宣传委员

      许佩艺  镇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部

      王锦聪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金户  镇政府副镇长

      陈春龙  镇政府副镇长

      李  晰  镇政府副镇长

      陈文进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黄小艺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陈东辉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吴旭珺  镇司法所长

      吴志强  市管干部

      李世雨  英都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永明  英都司法所二级主任科员

      黄建森  英都法庭庭长

      成员:陈坤融  镇城市管理中队中队

      王振生  镇党政办副主任

      洪顺俊  镇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王家裕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滢圳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章婷婷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洪小娟  镇妇联主席

      张巧凤  镇宣传办负责人

      温伟鹏  镇水利站负责人

      梁春泉  英都林业站长

      洪再双  霞溪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冰练  民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志猛  英东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志谦  大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维清  石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伟龙  良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建山  芸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荣星  荣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国进  龙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贵忠  西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全军  坪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绪艺  坂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柯清源  仕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万得  紫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又专  杏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负责做好延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文进兼任,副主任由陈滢圳(兼)和王振生(兼)担任,成员洪文捷、郭力争、洪文坚、陈新杭,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与日常事务的协调。

      二、职责分工

      镇宣传办:加强舆情监测,对我镇试点工作进行宣传推介。

      镇派出所:协助核实农村土地承包农户的户籍等信息。

      镇司法所:负责把好政策法规关,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法律服务,指导各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和协调处理,保障试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镇财经办:负责做好试点工作经费保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做好试点资金监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镇资源所:负责提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权属界线勘测、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遥感影像数据等成果资料及基本农田等资料,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操作流程和技术规程等,组织政策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工作调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村开展摸底调研、组织实施、数据统计及经验总结工作;督促第三方做好农村土地情况调查和图文鉴证、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签订;组织延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提供林区范围划定、林权改革等资料,配合做好林地与承包土地界线的衔接,妥善解决好林地和承包土地的重叠问题。

      镇水利站:配合做好水利设施与承包土地界线的衔接,妥善解决好水利设施和承包土地的重叠问题。

      镇信访办:负责指导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镇妇联:负责试点工作中妇女权益的维护。

      各村:负责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做好所辖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现状调查、摸底核实、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登记颁证、资料归档等工作;组织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落实镇级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延包登记数据成果上报镇级工作专班,根据专班要求保障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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