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7-0101-2020-00025
    • 备注/文号:南英政办〔2020〕9号
    • 发布机构:英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9
    英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都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2-12 16:45

    各村委会: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协助卫健等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英都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英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英都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协助卫健等部门做好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各村委会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方案规定和职能分工,加强家禽家畜养殖的动物防疫工作,协助卫健等部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湖北来我镇人员排查。各村应对2020年1月8日以来农业企业主体中有从湖北来我镇的人员进行摸排,摸排对象具体范围为:1.2020年1月8日以来(含8日)农业生产主体工作人员中有从湖北返乡的人员;2.2020年1月8日以来(含8日)农业生产主体中工作人员家属有从湖北返乡的人员;3.2020年1月8日以来(含8日)农业生产主体中工作人员有和湖北来我镇的人员有过接触的。各村应做好摸排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湖北来我镇人员情况跟踪,本项工作严格按照卫健部门要求执行。

      (二)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各村委会要切实做好本辖区的消毒灭源工作,重点加强散养农户、养殖密集区和私设屠宰场等重点环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活禽交易场所和交易集散地的消毒灭源工作。各村消杀应急物资不足时,应及时向农业服务中心反映,进行调配。

      (三)加强监测排查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健康巡视和异常情况排查,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做好散养户和养殖密集区的监测排查。督促农户和养殖业主严格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防止病死畜禽乱抛乱弃的发生。

      (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镇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洪文捷,联系电话:18960386690,0595-86161305)。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情的举报与核查工作,及时上报每一起疫情,按要求做到件件有记录、有建档、有核查、有反馈,畜牧站将组织核查各村委会和群众上报的每一起疫情。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畜牧站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业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按农业农村部门职能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对各村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根据形势研判情况提出应对方案(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四、强化信息报送

      (一)各村要及时上报农业企业主体中来我镇人员的情况至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洪文坚,联系电话:13599980535)。

      (二)各村对畜禽养殖场、散养农户等主体发现的不明原因死亡或可疑病例及应急处置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结合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报镇畜牧站汇总(联系人:章婷婷,联系电话:15859592327)。

      (三)各村要加强有关信息通报,加强沟通,对突发动物疫情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时限及渠道报送。有关防控工作情况于1月31日下班前报送镇畜牧站(联系人:林珊伟,联系电话:13505043313)。

      

    附件:

    英都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戴清良 镇科技副镇长

      副组长:洪文捷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林珊伟 镇畜牧站负责人

      组 员:洪文坚 章婷婷 蔡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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