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25-00016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25〕112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2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编制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和市卫健局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推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卫计〔2018〕136号)精神,为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对全镇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降低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建设平安翔云。决定成立南安市翔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蔡雅云 翔云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副组长:李佳森 翔云镇卫生院院长
王 珏 翔云派出所所长
洪礼城 翔云卫健办主任、民政办主任
成 员:陈晓燕 翔云民政办干事
黄文祥 翔云镇卫生院副书记
洪瑾莹 翔云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翁鹭嫔 翔云镇卫生院医师
李剑煌 翔云派出所民警
黄 杰 翔云综治办干事
宋艳丽 翔云残联干事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登记、上报、监管等服务管理工作,依法落实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落实监护奖励政策。
(二)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网格员,由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防治的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
(三)承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中服务内容,包括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
(四)每年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和评估;接受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在上级精防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对患者进行面访,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应急医疗处置。
(五)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政策宣传活动;优先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六)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南安市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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