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25-00012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25〕88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4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档案管理,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档案管理的通知》(南农〔2025〕291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纸质和数字化档案管理,防止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资产台账
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办公用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或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构(购)建时间、坐落或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净值、使用情况、规格型号等,对扶贫项目形成资产是否进行备注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号码)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二、完善资源台账
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村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价值、使用状况、权属、坐落(四至)、面积,以及资源增加、减少、开发、出租、发包等变动情况。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号码)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三、规范经济合同台账
各村须严格执行“一宗一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合同“一宗一档”目录(附件1)对每宗经济合同单独设立档案,同时建立村集体经济合同汇总台账(附件2),将村级经济合同电子信息录入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相关纸质资料及时归档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确保今后规范管理及跟踪监管。
四、强化档案管理
各村要以全面性、规范性、安全性为原则,按照村集体“三资”管理档案目录(附件3)收集相关的制度、财务、公开、台账等材料,统筹推进“三资”档案归集建档工作,明确档案整理范围涵盖资金往来、资产登记、资源确权及相关合同、审批文件等各类材料,确保档案完整反映“三资”管理全流程。同时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推动“三资”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附件:1.村集体经济合同“一宗一档”目录
2.村集体经济合同台账
3.村集体“三资”管理档案目录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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