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24-00025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24〕138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7
各村林长办、翔云镇林长制协作单位:
经翔云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翔云镇人民政府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附件:《2024年翔云镇人民政府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南安市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南安市翔云镇人民政府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执行落实,根据《南安市林长办公室印发<2024年南安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林长办〔2024〕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翔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翔云镇各村委会
二、组织形式
考核在镇级林长领导下,由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下旬开展考评并提交考核结果。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工作考核(36分)
翔云镇林长办公室根据各村对翔云镇林长制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主要考核:
1.林长设立及林长制工作运行情况(11分)
考核林长制实施方案出台情况,林长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林长(制)办公室设立情况等。
2.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7分)
考核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制度建立情况,林长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3.林长工作职责落实情况(5分)
考核林长会议召开情况,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等。
4.林业改革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投入及绩效完成情况(5分)
考核自有资金对林业的投入情况等。
5.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情况(8分)
考核按上级要求组建专业护林员队伍,按照“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要求配备专业护林员,强化对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
(二)目标责任考核(64分)
1.保护性指标(42分)
(1)森林覆盖率(5分)
确保不低于区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2)森林蓄积量(5分)
确保不低于区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3)林地、湿地保护(3分)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开展林地征占用审批,严格控制林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或其他农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提高林地保护率。
(4)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4分)
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补助制度,确保辖区内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且管护措施和政策落实到位。
(5)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3分)
加强和促进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确保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到位。科学预防和控制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
(6)古树名木保护(1分)
加强属地内古树名木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古树名木受到破坏和病害的,应及时抢救复壮。
(7)森林防灭火(10分)
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机制。落实森林防灭火村主干负责制;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建立专业森林防火巡护和火灾扑救队伍。应当组织力量对进入林区活动的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对“山火进城、家火上山”以及对因农事、林事、游事、殡葬、祭祀、民俗、宗教等活动和输配电线路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事项进行管控和综合整治,建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常态化管理机制。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其概率,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成效进行考评,主要考评因违规林事、农事、祭事、游事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因山火进城、家火上山以及输配电线路故障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不明火因的森林火灾;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或发生人员死亡(除肇事者外),或森林火灾受害率情况等。
(8)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分)
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村负责制,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
(9)维护林区和谐稳定(6分)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涉林重大案件发生。
2.发展性指标(22分)
(1)森林生态系统修复(5分)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退化林分修复和松树纯林改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2)推进国土绿化美化(5分)
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强化森林经营,实施绿化美化行动,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创新机制、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6分)
加强林地流转集中经营、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工作。
(4)森林资源监测监管(6分)
加快智慧林业建设,充分应用遥感影像、视频监控、无人机调查等感知平台,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
(三)奖惩加扣分事项
创新做法或典型经验受到区级以上(含区级)领导批示的,每次加3分;创新做法或典型经验被全区表彰或在全区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2分。同一事项受多次采用或表彰,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推进林产工业千亿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达2000万元以上林产工业企业项目的,1个项目加3分;支持增产增效,对增资扩产且年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林产工业企业,1家企业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在区林长制工作考核过程中,被随机抽取进行补充评价,且未被扣分的加3分。涉及具体考核指标被区林长制工作考核扣分的,给予双倍扣分。
五、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至90分,含80分)、合格(60分至80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村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镇级林长或受其委托的镇级副林长进行约谈,责成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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