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20-00042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20〕115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3
    翔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3 11:14

    各村委会,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初〔2020〕6号)、《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南招考委〔2020〕6号)、《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0〕11号)和《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0〕12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现将2020年秋季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招收新生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各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中学:翔云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翔云镇户籍或居住在本镇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幼儿园:翔云镇户籍或居住在本镇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工作要求

      1.各村、校(园)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翔云中学、翔云中心小学、翔山小学要做好学生寄膳、寄宿等服务工作,为边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学习提供有力保障。

      2.各村要努力配合有关学校(幼儿园)做实做细招生工作,确保全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率达100%,确保学前一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入园率达99%以上,学前三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

      3.特殊教育是基础教育事业和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要协助中小学、幼儿园入户认真调查摸底,建立残疾儿童档案,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辅读班、普通班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的,要提供鉴定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全镇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

      4.各校要切实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的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年龄段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文化户口册,按时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00%就近入学。

      附件:翔云镇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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