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5-0101-2024-00021
- 备注/文号:向政〔2024〕75号
- 发布机构:向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9
各有关村委会、林场:
根据《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南财指标〔2024〕769号)精神,现将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0401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根据天然商品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竹林地面积进行拨付,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及《南安市林业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林〔2016〕187号)规定,及时足额将资金发放到各林权所有单位或个人,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附件:向阳乡2024年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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