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5-0101-2022-00016
    • 备注/文号:向政〔2022〕71号
    • 发布机构:向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0
    向阳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8-01 22:39

    各村委会、向阳农商银行:

      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的通知》(南农〔2022〕252号)文件精神,2022年市级下达至我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共计66991元,现就补贴有关事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根据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南安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各项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和“村级登记、张榜公示(3天)、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的流程,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确保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与公示内容一致。同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确保材料齐全完整。

      二、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市级审核后,本次全乡实际种粮面积(含下半年计划种粮面积)4399.46亩,其中普通农户实际种粮面积4399.46亩,市级按15.22元/亩的补贴标准进行分配,下达我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66991元(各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分配表附后)。

      三、各村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本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兑现情况已列入涉粮巡视专项检查和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村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今年没有种粮意愿、耕地已改变用途或不适宜种粮等情况,不列入补贴范围。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各村应逐户核对面积、标准、金额等,并登记造册(电子表格)送向阳农商银行,以便及时将资金转入群众的账户。

      附件:向阳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