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5〕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2
各村委会、镇(市)直各单位,镇机关内设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领域的决策部署,上下贯通系统抓好殡葬领域群众身边的具体实事,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殡葬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丧葬需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霞美镇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泰龙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刘智雨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吴自然 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姚锦静 镇党委委员、秘书
梁森林 镇党委委员、霞美派出所所长
沈江川 镇党委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雷滢淼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陈欢欢 镇党委一级科员
周 琳 镇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庄端虹 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高婉瑜 镇宣传岗负责人
陈青松 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人
卢景龙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洪丽敏 镇社会治理办干部
陈思红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叶丹丹 镇党群服务中心干部、总工会副主席
庄庆南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总工会副主席
陈佳兴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发力 霞美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念煜 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霞美中队队长
黄佳峰 镇团委书记、道路交通工作负责人
叶亚宏 霞美林业站站长
许英杰 霞美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沈长泰 霞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专班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下设六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清查规范组、打击整治组、宣传倡导组、纪律督导组和宗教场所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泰龙(兼)
副 组 长:姚锦静(兼)
沈江川(兼)
组员由雷滢淼、叶丹丹组成,由镇民政办协调落实。
镇民政办联络员:叶丹丹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协作紧密,工作有序;
2.对接省、泉州市、南安市的工作要求,确保上下贯通。
二、清查规范组
组 长:沈江川(兼)
副组长:叶丹丹(兼)
组员由雷滢淼、卢景龙、陈欢欢、沈长泰、张念煜及各村书记等组成,由镇民政办协调落实。
镇民政办联络员:叶丹丹
主要职责:
1.全面排查霞美镇各村骨灰楼堂是否存在乱收费情况;
2.建章立制,规范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界定殡葬领域收费标准;
3.制定集中办丧行动方案,本着先易后难的要求、有序推进;
4.全面排查违建坟墓,包括硬化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
督促各村抓好整改;
5.督促各村及时整治违规占道办丧,在主次干道游丧,在公共场所摆放尸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焚烧遗物、噪音扰民等行为。
三、打击整治组
组 长:陈泰龙(兼)
副组长:梁森林(兼)
沈江川(兼)
组员由陈国文、洪丽敏、叶丹丹、卢景龙、陈欢欢、黄佳峰、陈佳兴、陈发力、张念煜、叶亚宏、许英杰、沈长泰及各村书记等组成,由镇综治办协调落实。
镇综治办联络员:洪丽敏
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公安、法院、民政及各村做好存量陈尸火化处理,按上级要求完成任务;
2.协调公安、交通并督促各相关村全面整治社会车辆(客车)接送丧属;
3.协调政法单位打击涉及殡葬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实施普法宣传;
4.对涉及占道违规办丧,督促公安、司法和有关村及时调解妥善处理。
四、宣传倡导组
组 长:吴自然(兼)
副组长:高婉瑜(兼)
组员由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由镇宣传办协调落实。
镇宣传办联络员:高婉瑜
主要职责:
1.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
2.加强正面宣传,提高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认知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3.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治丧、集中办丧。
五、纪律督导组
组 长:刘智雨(兼)
副组长:庄端虹(兼)
组员由镇纪委办组成,由镇纪委办协调落实。
镇纪委办联络员:庄端虹
主要职责:
1.定期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2.收集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汇总、查处;
3.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向上级推送典型案例。
六、宗教场所组
组 长:吴自然(兼)
副组长:雷滢淼(兼)
组员由镇统战部门和各村分管统战村干部等组成,由镇统战部门协调落实。
联络员:雷滢淼
主要职责:
1.全面清查全镇宗教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存放数量、收费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建立健全信众弟子花名册,非“四众弟子”骨灰不得寄存宗教场所;
3.严禁宗教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和非法进行“焚化”行为。
专班小组成员如有职务调整,由继任者接替履职,不再另行发文。整治工作结束后,专班自动撤销。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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