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5-00002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3
    南安市霞美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3 14:47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霞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编制而成的。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霞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霞美镇镇府路1号镇政府办公室206,邮编:362300,电话:0595-86756888,电子邮箱:xmz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霞美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坚持高标准审核,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现将我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2024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99件,其中,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21件(其中8件予以公开,3件重件不予处理,5件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已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5件尚未到期办结);涉及农村公共服务78件(其中23件予以公开,1件区分处理,40件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已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14件尚未到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镇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主动公开文件纸质文档定期送交图书馆、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做好政务公开数据季度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突出对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事务的公开,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实效。紧扣民生关注焦点,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天气、教育、交通等民生信息,宣导解读国家最新政策方针等,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与创新性,打造政务公开舆论高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监督机制,提升政务公开领导水平。畅通监督和投诉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0

    0

    0

    0

    0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0

    0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1

    0

    0

    0

    0

    0

    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0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5

    0

    0

    15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兼职,事务多,精力不够,专业领域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下一步我镇将作出如下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梳理汇总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同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共发送1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600元,实际收取金额600元。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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