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4-00034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4〕19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9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霞美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2-09 16:48
    各村委会:
        现将《南安市霞美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霞美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为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建立城乡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闽农规〔2024〕3号)精神,按照《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泉政办明传〔2024〕49号)、《南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南政办明传〔2024〕29号)等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农村集体”)财产权益为核心,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推动农村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以农为本、服务“三农”,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引导、规范和扶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
    (二)坚持规范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信息发布、交易规则、交易系统、交易鉴证、监督管理“五统一”。
    (三)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因地制宜创新市场化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农村资源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三、体系建设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霞美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镇财政所、国土资源、规划、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林业、水利、环保、市监等部门成员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
    (二)做好交易平台对接。对接好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负责开展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和资金结算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组织及配套服务工作,打造全程电子化流转交易的“一网式”便民服务方式,加快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三)建立完善服务窗口。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做好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到期预警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数据库,推动辖区内农村集体产权全部纳入泉州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础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汇总、登记录入、查验审核、交易审批、归档备案、政策咨询和纠纷调解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发动铺开。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完成服务窗口设立,基本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网式”服务网络,全面推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
    (二)巩固拓展服务。到2025年,视业务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进一步丰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适时推进资产评估、法律服务、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或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总结完善提升。到2026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网上交易”全流程全电子化服务、健全“阳光交易”全过程监管、搭建多维度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推进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交易品种规范化拓展、交易机制规范化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化延伸。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泉农规﹝2024﹞3号)文件要求,强化对涉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重点工作,发现违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追究责任。
    (二)压紧压实责任。要保障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规定和工作考评机制,坚决依法维护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有序运转。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重大意义,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引导各类农村产权流转进入市场交易,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霞美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河水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泰龙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书记
    刘智雨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姚锦静 镇党委委员、秘书
    洪双育 镇政府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陈很农 镇政府副镇长
    谢小波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陈文伟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徐训连 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李远东 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青松 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人
    卢景龙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佳兴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永和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陈艳春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潘增强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傅宏文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黄佳峰 镇团委书记、综合执法队干部
    陈发力 霞美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叶亚宏 镇林业站站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谢小波兼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 各单位确定的相应负责同志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