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3-00042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3〕18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0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决定调整霞美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河水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鸿杰 镇党委副书记
徐训连 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姚锦静 霞美司法所所长
沈江川 镇党委四级主任科员
黄云忠 霞美卫生院院长
成 员:傅云龙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叶丹丹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立枫 镇综合执法队干部
陈金星 霞美卫生院副院长
黄心怡 霞美派出所社区队民警
二、工作职责
(一)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信息交换,及时汇总分析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分析、研究解决本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度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督促指导本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开展工作。
(四)协调镇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与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五)及时组织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事件,组织公安、卫健、村委会、家属对患者及时送治。
(六)了解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
(七)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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