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2-00004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2〕2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09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2-09 17:18

    各村委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6号)及《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农〔2022〕13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13万元拨付给你们。该款项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脱贫户(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下同)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三)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注:同一户不能同时申请产业发展项目和公益性岗位,每户补助不能超过10000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并倾斜支持监测对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村要尽快研究下达此项资金,根据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村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各地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45平台和南安网格E通防返贫致贫监测场景项目的作用,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监管代码:CZJG001001001)。各村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同时,要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村别

    支持脱贫人口

    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补助金额

    备注

    产业帮扶

    公益性岗位

    1

    金山村

     

    1.58

    1.58

     

    2

    邱钟村

    1

    6.2

    7.2

     

    3

    山美村

     

    3.06

    3.06

     

    4

    四黄村

     

    1.58

    1.58

     

    5

    四甲村

     

    4.18

    4.18

     

    6

    温山村

     

    1

    1

     

    7

    沃柄村

     

    2

    2

     

    8

    梧坑村

     

    1

    1

     

    9

    西山村

     

    4.18

    4.18

     

    10

    霞美村

     

    4.17

    4.17

     

    11

    仙河村

     

    4.98

    4.98

     

    12

    杏埔村

     

    1

    1

     

    13

    玉田村

     

    1.58

    1.58

     

    14

    张坑村

     

    6.1

    6.1

     

    15

    长福村

     

    3.52

    3.52

     

    16

    埔当村

     

    0

    0

     

    合计

    1

    46.13

    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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