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1-00022
    • 备注/文号:南霞委〔2021〕86号
    • 发布机构:中共南安市霞美镇委员会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8
    中共霞美镇委员会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霞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1-06-08 17:51

    杏埔村党委,仙河村、四黄村、金山村、长福村党总支,各党支部,各村委会,各镇(市)直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霞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村各单位和分管领导、驻村领导、驻村工作组必须坚持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霞美镇党委副书记陈鸿杰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指导、分解、督促、协调、落实的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管领导综合执法队队长郑冬晖协助陈鸿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含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对所驻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指导、检查、落实的属地监管责任,各村党组织、各村委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以下各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所主管行业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黄志宏(镇党委书记)

      黄东良(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副主任:陈东阳(镇人大主席)

      陈鸿杰(镇党委副书记)

      苏上坚(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徐训连(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洪文随(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洪水龙(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连燕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李 强(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洪双育(镇党委统战委员、秘书)

      陈典生(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智雨(镇党委宣传委员)

      黄金星(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丁锦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卢清梅(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陈很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吴东强(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黄榕洲(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郑冬晖(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潘江山(基层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沈江川(镇四级主任科员)

      吴金造(镇四级主任科员)

      王民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李荣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卢景龙(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叶丹丹(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庄端虹(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庄庆南(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佳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永和(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陈艳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黄佳峰(镇综合执法队干部)

      洪暾龙(镇综合执法队干部)

      周悦滢(镇综合执法队干部)

      陈文良(镇综合执法队干部)

      陈发力(霞美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洪吉吉(霞美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叶亚宏(镇林业站站长)

      王振洪(镇总工会副主席)

      欧阳肖林(霞美派出所副所长)

      周秋敬(霞美卫生院院长)

      尤其昌(红星职专校长)

      李华凉(宝莲中学校长)

      林泽铃(柳南中学校长)

      洪馨民(霞美中心小学校长)

      林伟昆(霞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小唐(南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吕志锋(霞美中心供电所所长)

      陈东龙(霞美广电网络服务站站长)

      杨儒剑(霞美邮政分局局长)

      黄孕胜(霞美电信分局局长)

      傅静莉(霞美移动分局局长)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18个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镇安委会办公室成员由陈文良、洪暾龙、周悦滢等组成。

      一、民爆物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鸿杰

      副组长:康 亮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纪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霞美派出所、霞美市场监管所、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霞美派出所,康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很农

      副组长:黄佳峰、欧阳肖林、黄小唐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农机站、霞美派出所、南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环保站,黄佳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三合一”场所整治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鸿杰

      副组长:康 亮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纪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办、行政执法中队、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霞美派出所、霞美市场监管所、霞美中心供电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霞美派出所,康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建筑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郑冬晖

      副组长:洪吉吉、卢景龙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规划建设办、霞美行政执法中队、霞美市场监管所、南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规划建设办,卢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非煤矿山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丁锦祥

      副组长:陈发力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镇环保站、国土资源管理所、霞美派出所、霞美市场监管所、水利站、林业站、霞美中心供电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国土资源管理所,陈发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鸿杰

      副组长:郑冬晖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环保站、霞美派出所、霞美卫生院、南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霞美市场监管所、邮政分局、宝莲中学、柳南中学、红星职专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七、城镇燃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丁锦祥

      副组长:卢景龙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规划建设办、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南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霞美市场监管所、霞美派出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规划建设办,卢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职业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徐训连

      副组长:叶丹丹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卫生计生办公室、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霞美国土资源管理所、霞美卫生院、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霞美总工会、镇环保站、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霞美市场监管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卫计办,叶丹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徐训连

      副组长:林伟昆、庄庆南

      领导小组成员由霞美市场监管所、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办、霞美国土资源管理所、南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霞美市场监管所,林伟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学校(含校车)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卢清梅

      副组长:陈思红、洪馨民、李华凉、林泽铃、尤其昌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霞美派出所、霞美卫生院、霞美市场监管所、霞美中心小学、宝莲中学、柳南中学、红星职专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陈思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吴金造

      副组长:叶亚宏

      领导小组成员由林业站、霞美国土资源管理所、水利站、霞美派出所、环保站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林业站,叶亚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旅游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智雨

      副组长:庄端虹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霞美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南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庄端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违章交越和搭挂)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吴东强、陈典生

      副组长:吕志峰、陈东龙

      领导小组成员由霞美中心供电所、电信分局、移动公司、广播站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霞美中心供电所,吕志峰同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经贸商贸行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吴东强

      副组长:林伟昆、庄庆南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环保站、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霞美派出所、卫生院、市场监管所、霞美中心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分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庄庆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水利防汛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很农

      副组长:陈艳春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霞美国土资源管理所、环保站、水利站、霞美派出所、南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霞美电信分局、霞美移动公司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水利站,陈艳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吴东强

      副组长:庄庆南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霞美国土资源管理所、规划建设办、农业服务中心、环保站、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霞美派出所、霞美卫生院、市场监管所、霞美中心供电所、霞美移动、霞美电信分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庄庆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七、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鸿杰

      副组长:郑冬晖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霞美国土资源管理所、农业服务中心、环保站、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霞美中心供电所、霞美移动、霞美电信分局、劳动保障事务所、霞美总工会、霞美派出所、霞美卫生院、霞美市场监管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劳动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洪暾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干事。

      十八、文化娱乐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智雨

      副组长:庄端虹

      领导小组成员由镇文化体育服务站、霞美派出所、霞美市场监管所、霞美广电网络服务站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文化体育服务站,庄端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各分管领导、安委会成员及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个别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附件:霞美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一览表

     

     

     中共南安市霞美镇委员会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霞美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一览表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闽委发〔2014〕25号),《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委办发〔2019〕3号);《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的通知》(南委〔2014〕9号)及2021年霞美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驻村情况,鉴于人事变动,现将霞美镇党政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列表如下:

    姓  名

    职  务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黄志宏

    党委书记

    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黄东良

    党委副书记

    镇长提名人选

    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陈鸿杰

    党委副书记

    牵头分管本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相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徐训连

    党委一级

    主任科员

    1、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卫生部门职责”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负责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使用、检测检验的安全监察工作,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相关条款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连燕海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领导、监督和协同公安、交警、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洪双育

    党委统战委员

    秘书

    2、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农药产品经营标识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和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3、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生产初加工机械等农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4、负责宗教场所安全,负责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举办宗教活动的落实安全措施;

    陈典生

    党委组织委员

    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人事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刘智雨

    党委宣传委员

    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安全。

    1、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各类应急预案的起草、整理、修改和整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的信息收集上报,以及镇机关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2、负责指导督促做好旅游景点、企业和游客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3、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中 “科学技术部门职责”和 “信息产业部门职责” 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4、做好公共体育场所及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5、负责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影剧院、文化馆、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监督检查文艺演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7、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政府新闻部门职责”、 “广播电视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8、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通信管理部门职责和 邮政管理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黄金星

    党委委员、

    派出所所长

    负责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安全、公共聚集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安全,按国家有关颁布的公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第十八条“公安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丁锦祥

    副镇长

    1、负责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负责镇区涉及市政建设部分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燃气、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安全监督管理。

    卢清梅

    副镇长提名

    人选

    负责学校安全。

    1、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教育部门业务指导的种类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2、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3、负责指导教育部门业务指导的各类院校、直属单位和教育设施、校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4、督促指导教育部门业务指导的各类院校加强生物、化学试验等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陈很农

    副镇长提名

    人选

    负责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交通安全。

    1、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和客运、货运站(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监督管理内河通航水域(除国家海事部门管辖水域外)水上交通安全和港口、渡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3、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实施安全监督管理;4、负责有关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5、按照职责开展道路、水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船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船营运的违法行为。6、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水利部门职责”、 “统计部门职责”和 “粮食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吴东强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电力安全工作。1、负责指导、督促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包括外资企业)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中的“经济贸易部门职责”相关条款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安全;3、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相关条款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4、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环境保护部门职责”相关条款指导、配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5、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地震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电力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郑冬晖

    综合执法队

    队长

    1、协管本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相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人民防空部门职责” 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负责建筑工程(包括民房建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建筑系统安全宣传培训,依法查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4、协助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

    沈江川

    四级主任科员

    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民政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吴金造

    四级主任科员

    按《南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规定 “林业部门职责”的相关条款做好指导、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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