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5:03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溪美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准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街道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公开政府信息共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接到3条书面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办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聚焦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细化办理规程,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二是紧盯办理时间,力求公开及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接收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件,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获得感。

      (五)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平台开设的专题专栏,分类加载各部门印发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确保平台公开栏目信息全覆盖,着力提高公开实效。

      (六)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科学合理评价机制,多层面开展自查自纠,对业务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提醒、督促、整改。通过监督考核,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提升的方面。主要体现在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细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从“增强能力、确保质量、提升效果”三方面着力加强学习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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