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办﹝2016﹞6号 签发人:林振芳
南安市溪美街道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15〕3号)有关要求,溪美街道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2015年本街道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要为人事信息、三农信息、为民办实事、领导分工、民政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二)公开形式
我街道主要通过“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机关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街道接到1条网上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给予了明确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街道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街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2人。
(二)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暂无专项经费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本街道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2015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科室、部门比较重视,及时报送信息,有的科室(部门)缺乏主动性,责任意识不强;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有时责任意识不强;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所不足。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街道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街道机关以及街道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街道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及时处理,努力做到服务群众
针对群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分类,属本机关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要求给予公开,反之不予公开的,给予答复说明。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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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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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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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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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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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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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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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396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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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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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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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43
|
129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1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1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抄 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溪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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