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1-0101-2025-00002
    • 备注/文号:溪办〔2025〕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9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09:00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溪美街道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准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接到书面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快速响应机制,优化服务方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

      (五)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按照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共服务信息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同时,依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升级,配套安装软硬件设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利,政府信息查询获取更便捷。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街道建立了监督检查与反馈机制。通过定期自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微信公众号“溪美城事”同步开通留言板块积极收集公众反馈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整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个别需要改进提升的方面。主要体现在部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不及时,有存在信息更新滞后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街道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机制,加强信息发布时效性,确保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在生成后及时公开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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