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7-0101-2023-00007
    • 备注/文号:南雪管〔2023〕4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6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雪峰开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28 10:10

    各办、各中心、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开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雪峰开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雪峰开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各类生产、经营、建设频繁,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根据国家、省、市冬春火灾防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雪峰开发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 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统筹推进开发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坚决遏制较大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攻坚推进重大隐患专项行动

      1.总结提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办、各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总结提炼重大风险专项整治2023行动成效,查缺补漏,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刻吸取“ 11·16”山西吕梁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梳理排查办公楼、浴室、食堂、宿舍、工棚、矿灯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底数,针对性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规范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内容。(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2.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办、各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动基层监管力量,加大餐饮等燃气企业、九小场所的“用气环境”消防安全隐患查处力度,同时使用“燃气整治APP系统”规范录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各有关单位)

      (二)落实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隐患“回头看”。各办、各中心强化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前期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专家“体检式”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抽查回访,核验隐患清单销号情况,督促整改闭环。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演练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

      2.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各办、各中心要针对本地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特别是涉及“厂中厂”、园中园分租厂房深入排查治理,指导落实《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明确各经营主体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职责,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实施统一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监管,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春节前要发动辖区内生产企业自行开展“ 四个一”活动(即一次电气线路和固定消防设施性能测试维护、一次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检查、一次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危险工艺工段处置演练),提高场所风险防御能力。(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

      3.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焊全链条责任监管。各办、各中心要落实电动自行车和电气焊全链条监管责任,督促本行业领域场所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和动火作业持证上岗、落实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委会对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棚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改造。(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

      4.紧盯群租房、“ 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各办、各中心要聚焦群租房、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九小场所”、沿街商铺等低设防场所和“三合一”隐患多发区域,发动网格员力量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坚决纠治违规住人、私拉乱接、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针对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要在寒假前后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规范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行为。督促落实技防物防措施,严防“小火亡人”事故。(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 两会”期间,各办、各中心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提前发出预警提示,督促活动承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加强针对性管控。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办、各中心要视情况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

      (四)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新闻节目、短信、户外广告等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及冬春季节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初起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结合“全责任链条”“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分批组织重点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通过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

      (五)做好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准备

      根据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形势和特点,重点在人员密集场所、重大节庆活动场所、重点街区、繁华商圈等火灾易发多发或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区域部署驻点值守、流动巡防力量。优化完善部门联勤联动预案,强化协同配合,提高应急救援效能,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26日前)。各办、各中心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 势,抓住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的1-2个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专题召开会议、部署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办、各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防控任务,逐项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要加大冬防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各中心、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鼓励通过专家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真正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各中心要 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工作排查整治台账,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基层治理。各办、各中心要加大“5+3”必查行动开展力度,定量明确任务清单,尽可能实现冬春防控期间单位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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