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7-0101-2023-00005
    • 备注/文号:南雪管〔2023〕23号
    • 发布机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0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20 09:42

    南安市侨乡小学、附属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14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泉教初〔2023〕5号)和《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开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我开发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及居住在我开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进入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就读。

      二、招生对象

      本开发区户籍或雪峰开发区商会下属企业符合招生政策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幼儿园小班,年满3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生办法

      南安市侨乡小学的招生工作按一次进行完成。(招生服务区域内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实际住所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

      (一)招生对象

      1.雪峰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幼儿。

      2.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开发区(含市属)机关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3.雪峰开发区商会下属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报名时间:8月20—21日

      (三)报名地点:南安市侨乡小学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1.原件和复印件,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登记手续。

      2.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张(户主、父、母、学生本人各1张),户口簿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招生公示

      8月22日至8月28日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8月30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五、招生要求

      (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按时就近入学,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与扩招对象以外的学生,严格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招收的新生,应分别报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中心小学批准并取得统一编发的学籍辅号后方可招收,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取消入学资格。

      (三)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小学班生额应控制在45人或以下。要严格控制班生人数,有条件的学校要尽量小班化。

      (四)严格遵守招生纪律。雪峰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五)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适龄儿童、幼儿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

      1.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

      2.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

      (七)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南安市侨乡小学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辅读班、普通班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南安市侨乡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100%以上。

      (八)雪峰开发区组成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审查招生工作。

      附件:1.雪峰开发区2023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2.雪峰开发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计划

     

     

     南安市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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