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8-0101-2025-00003
    • 备注/文号:南省政〔2025〕4号
    • 发布机构:省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1:58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公布省新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镇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及镇机关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做好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程序,做到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涉密信息严禁公开;二是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送、维护及更新各项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网站信息更新维护,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利用“省新视窗”微信公众号和各村(居)网格群,及时公开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三是在镇政府大院、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厅等场所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张贴纸质公开信息,并放置各类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资料。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二是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和公众的监督及社会评议,2024年我镇未发生违法违规或泄露涉密信息等严重事项,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镇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平台栏目公开内容有待充实完善、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加强等。接下来,我镇将进一步丰富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公开理念,提升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省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