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8-0101-2024-00035
- 备注/文号:南省政〔2024〕115号
- 发布机构:省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1
各村(居)委会、市属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照样式〉的通知》(南委法办〔2021〕1号)的精神和《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泉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引〉的通知》(南委法办〔2022〕10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制定的《省新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新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省新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 省新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 省新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3. 省新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4. 省新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省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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