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26-00022
- 备注/文号:水政办〔2026〕18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18
各村(社区居)委会、盈联公司:
根据2026年7月份泉州市、南安市对我镇人居环境卫生情况的反馈,以及我镇自行组织的暗访考评结果,现将我镇2026年7月份考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情况
泉州市级情况反馈:被抽检的村(社区)为劳光村、朴三村和肖厝村,被抽检的公厕为朴三村城乡公厕和肖厝村城乡公厕,被抽检的道路为G324国道劳光村至龙风村路段。
南安市级情况反馈:被抽检的村(社区)为文斗村(83分)、曾岭村(87.5分)和星辉村(88分),被抽检的城乡公厕为曾岭村城乡公厕(85分),被抽检的主(次)干道为水头高速出入口连接线(74分)、水头西高速出入口连接线(81分),被抽检的海岸带为滨海医院路口至五里桥文化公园海岸带(90分)。
水头镇级考评情况:2026年7月份镇级考评成绩详见附件1。
二、总体情况
7月份泉州村居成绩小幅下降,南安村居成绩略微提升,请各村(社区)积极配合保洁公司做好2026年8月份日常保洁清运工作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并加强监督巡查,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整治工作;保洁公司要主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及整治工作,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人居环境卫生考评情况:根据7月份各级巡查及暗访考评发现,除日常基础保洁不到位之外,职责范围内的配套整治工作也未同步跟进落实,导致街边小广告泛滥成灾、空地废弃家具无人清理,主干道两侧破损垃圾桶未及时更换。请保洁公司高度重视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切实补齐环卫服务短板,共同做好辖区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村居责任考评及整治情况:根据7月份各村(社区)的大整治开展情况,部分村(社区)在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中未能做到牵头统筹职责,整治全程无村干部到场调度、参与,仅靠保洁公司单方面推进,整治标准、重点区域把控不到位,整体成效打折扣。请各村(社区)务必通过压实双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大整治行动牵头人,实现统筹调度与保洁公司专业作业深度联动,确保每次大整治取得成效。
请各村(社区)和保洁公司务必建立健全长效保洁及监督检查机制,合理安排保洁、清运时间,做到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范围全覆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附件:1.2026年7月份水头镇镇级人居环境卫生考评成绩汇总表
2.2026年7月份镇级环卫一体化村级工作落实考核成绩及奖惩情况汇总表
3.2026年7月份镇级环卫一体化村级工作落实考核成绩进退情况统计表
水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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