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24-00048
- 备注/文号:水政办〔2024〕51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2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消安委成员单位、驻村工作队:
现将《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巡查、执法、宣传进社区进小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上级有关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水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消办〔2024〕29号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巡查、执法、宣传进社区进小区活动的通知
各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小组总体部署和市主要领导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深刻汲取福州晋安区“12.2”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推动解决小区消防管道无水、消防设施故障损坏问题,及时消除占堵“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停充电等安全隐患,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巡查、执法、宣传进社区进小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物业管理提升行动集中攻坚结束(2025年5月底)
二、工作任务
(一)发动基层力量进社区。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参照“泉安系列”行动做法,加大辖区“三合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生命通道“不畅通”、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的巡查检查,及时劝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防消联勤”进小区。消防站指战员结合每周“防消联勤”工作,深入辖区住宅小区,及时劝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停充电等显见性消防安全隐患,发放消防宣传提示单,加强对小区沿街商铺“三合一”、地下室存在“小作坊”等问题的巡查宣防;鲤城、丰泽、洛江、晋江、石狮、南安等地要积极落实电动自行车违停充电排查整治信息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过支队短信平台劝阻提示群众违停行为,并联系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现场清理。对提示、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告。
(三)加强隐患督改。大队防火监督干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每周常态化夜查等工作,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加大对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防火分隔不到位、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专业性消防安全问题的检查执法,及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同时,根据住建部门摸排确定的消火栓损坏、无水、水压不足等问题清单,联合加强业务指导、跟踪监督;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以消安办名义进行督办。
(四)形成“三张清单”。各大队会同住建部门、属地乡镇(街道),了解掌握全市2319个小区(具体以住建部门数据为准)存在消防管道无水、设施损坏故障、电动自行车违停充电、占堵“生命通道”、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突出问题,通过组织小区自查、专家现场核查等,逐一列出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附件1)报支队防火科,并向县级党委政府专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靠前推动工作。当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提升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两周一调度”、分管领导“每周一调度”,各大队要紧随物业管理提升小组工作节拍,靠前推动工作,在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同时,及时根据“三张清单”,梳理共性问题、专报党委政府、挂牌督办一批,借力推动整治提升,真正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
(二)规范巡防执法。各大队、消防救援站要组织专兼职消防安全宣讲队同步开展“进楼入户”消防宣传。在开展巡查宣防、监督执法工作中要以劝阻提示、督促整改为主,注重理性平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工作实效,坚决防止情绪过激、执法过度,产生新的矛盾、造成不良影响。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统筹好三年治本攻坚、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等专项行动,将推动办好消防设施故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等小区管理实事作为“两个专项”重点内容,及时梳理总结工作经验、亮点,形成工作简报、专报。期间,实行每周一报,各地巡查、执法、宣传工作进展(附件1、2表格)请于每周三前报防火科,如有工作亮点、简报也请一并报送;各地“三张清单”请于1月31日前报防火科。支队将适时调度、晾晒通报各地相关工作情况。(联系人:蔡汉聪,邮箱:sfy-jdc@fj)
附件:1.全市住宅小区摸排“三张清单”
2.巡查、执法、宣传进社区进小区工作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
202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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