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24-00025
    • 备注/文号:南水政〔2024〕81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2
    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头镇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03 15:53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现将《水头镇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水头镇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我镇公办初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本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下同) 

      (二)本镇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 

      (三)本镇小学就读的非本镇户籍应届毕业生。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及南安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 

      2、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且符合政策条件,申请在招生服务区域初中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片区划分 

      全镇分为五个招生片区 

      1、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招生片区范围:水头中心小学福兴校区、朴里小学、后房小学、奎峰小学、埕边小学、西锦小学、锦龙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南星中学滨海校区招生片区范围:南安市第三实验小学、水头中心小学滨海校区、下店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龙风中学招生片区范围:劳光小学、仁福小学、紫封小学、龙门小学、康龙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新营中学招生片区范围:星辉小学、呈美小学、文斗小学、新营小学、永泉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5、南侨中学招生片区范围:大盈小学、后峰小学、上林小学、溪南南侨小学、邦岑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和水头中学按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 

      1、第一轮派位 

      第一轮派位对象为①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招生片区小学学籍满六年的南安市户籍小学毕业生。②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招生片区小学学籍满六年,其父母或祖父母在本镇辖区购买商品房且有产权证的非南安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注:属祖父母产权证的,必须祖孙同一本户口簿)。③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招生片区小学学籍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学生。④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本轮学生按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和水头中学的招生计划1.8:1进行随机派位。 

      2、第二轮派位 

      第二轮派位对象为①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招生片区小学学籍不满六年的南安市户籍小学毕业生。②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招生片区小学学籍不满六年,其父母或祖父母在本镇辖区购买商品房且有产权证的非南安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注:属祖父母产权证的,必须祖孙同一本户口簿)。 

      本轮学生按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和水头中学的招生计划1.8:1进行随机派位。 

      3、第三轮派位 

      第三轮派位对象为学籍在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招生片区内,父母或祖父母未在本镇辖区购买商品房的非南安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如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或水头中学招生计划尚未完成,则本轮学生先按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剩余招生计划的比例进行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再按新营中学、南侨中学扩招片区毕业生招生计划的比例进行随机派位。如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和水头中学招生计划已完成,则本轮学生按新营中学、南侨中学扩招片区毕业生招生计划的比例进行随机派位。 

      (二)其他公办中学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和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务工、居住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户籍而学籍不在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要回我镇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报名登记。 

      学生户籍于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按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所属片区升学。 

      学生户籍于2023年7月1日后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材料由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收集后送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且父母一方房产与户籍所在地地址一致的,按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所属片区升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水头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根据南招考委〔2024〕3号文件精神,于2024年7月5日前向镇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查后,给予安排就读。 

      军人子女需提供南安市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高层次人才子女如需参加镇区初招电脑派位,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户口簿等。 

      (五)父母其中一方为我镇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的小学毕业生可以不参加电脑派位,根据学生意愿由招生学校直接录取。 

      (六)为确保公平公正,电脑派位将在市教育局、公证处,镇纪委、招生片区村主干、学生家长代表等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五、招生时间 

      (一)南星中学五里桥校区、水头中学招生片区 

      1、7月8日前完成资格确认并进行公示。 

      2、7月19日前完成派位前公示,具体派位通告及名单将公示在“中国水头世界石都”公众号。公示后由公证处进行信息封盘。 

      3、7月26日前完成电脑派位工作。 

      4、7月31日前根据派位结果到所派位中学注册。学生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应在7月26日—7月31日期间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注册者,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二)其他公办中学 

      其他公办中学根据水头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录取花名册于8月2日前组织学生登记报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学要及时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提前做好本校初中新生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对校舍、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对教学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做好维修和添置工作,保证新学年如期顺利上课。 

      2、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违规组织招生报名。全镇中学间不得相互办理借读、转学手续,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中学录取的学生。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校在建立学生学籍时,应提供初一年招生录取花名册,送镇政府把关后报送市教育局审批。 

      3、抓好控辍保学。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安排到普通学校(特殊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初中要配合小学密切跟踪“小升初”小学毕业学生去向,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确保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4、严肃工作纪律。水头中心小学和南安市第三实验小学要切实担负起监管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籍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学籍转入、转出,不得利用初中招生政策调整时机私自办理转学、借读。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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