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6-00004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6〕14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2
西上村林成祖、林智超:
经研究,你们申请用地符合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等申请条件,同时符合《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你们用地的申请,林成祖占用土地面积120平方米,林智超占用土地面积120平方米,村民建房涉及林地的,可各自分别报批林地。请你们按规定到市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办理用地申报及征用等相关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许可前严禁开工建设。
附件:诗山镇农村村民建房花名册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 2月 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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