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5〕4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6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7 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诗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由诗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an.gov.cn)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诗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邮编:362311,联系电话:86482201,电子邮箱:s3623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诗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7条。2024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做好信息动态管理。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对于发布的各类人员花名册、补贴清单等重点内容,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继续优化线上网站栏目,安排专人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政策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凤翔诗山”微信公众号健康有序发展。对公众关注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交通出行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内容积极进行答疑释惑,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三是利用好线下政务公开平台,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询点,方便群众查询相关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形成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各司其职,定时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理清公开程序,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工作中推送的错敏词汇和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整改,查缺补漏,自觉接受社会评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创新能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积极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多种新媒体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更多便利。二是积极动员并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适应不断变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三是拓宽公开内容范围,提高信息发布量。系统梳理并整合政府信息,建立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都被纳入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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