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1-00026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1〕180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3 16:26
      

    各村委会:

    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人保财险南安支公司关于印发南安市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0104)文件精神,为稳定粮食生产,有效化解水稻种植自然灾害风险,确实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收入,请各村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我镇2021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

    一、承保方式。水稻种植面积50亩(不含)以下的农户可以由所在村组织投保;水稻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国有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及种植大户实行单独投保。

    二、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500元。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灾后赔偿的最高限额。

    三、保险费率。保险费率3%,每亩水稻保费15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70%(即10.5/亩),市、县两级财政补贴10%(即1.5/亩),被保险人承担20%(即3/亩)。农民自缴部分可以直接缴纳现金,也可以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种植保险保费农户自缴部分,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规范手续。

    请各村于75日前将水稻种植保险投保情况明细表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sswxs123@163.com,同时将村民签名并盖村委会公章的纸质材料送镇103。各村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水稻种植保险的资金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扣的程序,会议召开时间一定要在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间前,以便各村、场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推进。

     

    附件:2021年诗山镇各村水稻种植保险花名册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07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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