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6 10:30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nanan.gov.cn/)。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石井镇鳌峰小区1号,邮编:362343,联系电话:0595-86087102,电子邮箱:sjzzf@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2020年度主动公开的30条政府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占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占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占1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占12条,其他类信息占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石井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四种渠道开展。一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的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专栏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三是在南安市档案馆、南安市图书馆提供咨询、查阅。四是在“今日石井”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成功故里双港芯城”官方抖音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石井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相关领域公开事项,编制《石井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改稿),积极主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队伍力量薄弱,工作人员为兼职,不利于工作开展;二是处理申请公开能力不足,由于征地拆迁工作导致矛盾集中在申请公开。

      接下来,我镇将从以下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应对能力,确保答复申请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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