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0101-2024-00028
- 备注/文号:石政办〔2024〕108号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9
转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12-24 15:54
各村(居)委会:
现将《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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