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0101-2024-00010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2013〕428号)和《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8#泊位工程
项目地点:拟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2万吨级多用途泊位一个(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4万吨级杂货船设计)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岸线长253m,可同时靠泊两艘3千吨级船舶,年设计通过能力165万吨(含集装箱2万标箱)。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对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评估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向委托编制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2)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规划调整文件,社稳风险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媒体舆论情况等;
(3)实地走访与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现场公示、与利益相关群众进行谈话交流对他们的态度及意见进行收集;走访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项目信息公开,公众意见,政府态度等情况的资料;
(4)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评估认证;
(5)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6)编制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5.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石井瀛江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电话:0595-83671889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中规工程咨询(福建)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电话:18016560539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间内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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