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0101-2020-00035
- 备注/文号:石政办〔2020〕100号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9
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推进我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20〕39号)要求,《石井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改稿)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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