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1-0101-2024-00014
    • 备注/文号:蓬政〔2024〕67号
    • 发布机构:蓬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4
    蓬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4 10:35

    各村委会、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国家、省、泉州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现就2024年秋季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幼儿园招生区域,组织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即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1.蓬岛幼儿园招收蓬岛村、黎阳村、黎明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2.华美幼儿园招收华美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3.苏庴小学附设幼儿园招收苏庴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4.山城小学附设幼儿园招收山城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5.大演小学附设幼儿园招收大演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苏新村、路荇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根据实际自行选择本镇幼儿园就读。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27日至29日。

      四、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

      五、招生办法

      服务区域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报名应提供材料:《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等材料。

      六、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及学前班收费标准按照市发改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生要求

      1. 各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格执行《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文件执行,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各幼儿园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附件:蓬华镇2024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

      

     

    蓬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附件:

    蓬华镇2024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

        

      幼儿园

      招生计划

      华美中心幼儿园

      30

      蓬岛中心幼儿园

      45

      苏厝小学附设幼儿园

      10

      山城小学附设幼儿园

      5

      大演小学附设幼儿园

      1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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