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1-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蓬政〔2024〕66号
- 发布机构:蓬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4
各村委会、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泉教初〔2024〕3号)和《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4]6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我镇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镇户籍或居住在本镇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1.蓬华中心小学蓬岛校区招收蓬岛村、黎阳村、黎明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2.蓬华中心小学华美校区招收华美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3.苏厝小学招收苏厝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4.山城小学招收山城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5.大演小学招收大演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苏新村、路荇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根据实际自行选择本镇小学就读。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29日至31日。
四、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1。
五、招生办法
1.服务区内学生招生办法
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2)、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区域内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⑴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务工,持有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婚育证、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的非本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本镇就读者,填写《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向所在服务区域内学校报名。
⑵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三证一簿”(家长身份证、学生《预防接种证》、卫生院开具的防疫证明及户口簿)、《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六、招生要求
1.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各村委会要向本辖区户籍小学适龄儿童发出《南安市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所在学校提供,村委会填写并分发,见附件3)。各小学要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附件1),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细化招生办法。要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就读。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的入学情况,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一个不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与扩招对象以外的学生,合理控制班生规模,2024秋季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51-54人班额数占比控制在15%以内,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严禁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对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4.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学校应保存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扩招对象材料复印件),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
6.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各村、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辅读班、普通班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的,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
附件:1.蓬华镇2024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2.南安市小学 “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样式)
3.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样式)
蓬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