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4-00015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4〕195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9
各村(居):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安市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委农组〔2024〕1号),经党委(扩大)会研究,现决定成立码头镇招投标工作专班。
组长:黄恩振 码头镇副镇长
成员:谢洋溢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杨丁铭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干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财产物资和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审核、组织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审核出让方(村集体)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出让标的物信息、相关决策、批准文件等材料;审核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资格条件证明、相关审批证明等材料;组织意向方竞价交易或招投标。
3、审核、组织开展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村集体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申请;对工程资金来源、招标方式、相关决策、批准文件等进行前置审核;审核项目图纸、造价成本等;规范招投标程序和变更工程量、变更建设内容的审批程序。
4、审核、组织财产物资和服务采购。核准村集体财产物资、服务项目的采购申请。
5、指导、监督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招投标交易双方签订经济合同、履行经济合同,调处交易纠纷。
6、建立村集体产权流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财产物资和服务审核台账,建立村集体招投标档案,每季度向“三资”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7、接受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指导、管理、监督。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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