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4-00014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4〕184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2
    码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10-22 14:51

    各村(居)委会、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我镇持续保持高温天气,农事、林事活动陆续展开,生产生活用火日趋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安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202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活动,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努力推动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呈现新局面,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泛宣传使森林防火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深入民心,不断提高群众规范用火和安全用火意识,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提高,增强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真正做到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深入人心。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生态安全

      四、 主要任务

      (一)全镇组织一次重点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3. 《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

      4. 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火灾特点、安全避险等常识。

      5. 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6. 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野外安全用火常识的宣传活动。各村、相关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开展,通过广播、出动宣传车和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栏、印刷防火须知、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营造声势,切实把安全用火、扑火的知识送到广大农户手中,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用火意识。

      (二)各村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与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三)宣传月期间,各村要开设防火宣传专栏,定期播发森林防火宣传广告、重点时段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森林火灾专题报道。积极开展扑火安全培训,使扑火队员熟练掌握安全扑火基本战术,以及火场实战和指挥扑救技巧,防止盲目指挥引发伤亡事故。

      (四)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口聚集地设立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碑)或宣传墙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对以往固定设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和宣传栏要重新整理、扶正、刷新,刷写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和公共火灾宣传电话号码,公告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12119”。

      (五)各村要积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到千家万户。

      (六)积极发挥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以及村联防队员、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清除宣传盲区。

      (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宣传。针对景区景点游客大量增加的实际,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景点等重点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组织志愿者设岗发放宣传单;在民众秋游常去处设置临时宣传牌。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来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二)强化检查教育。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督查组深入村检查工作开展,督促各村、各相关单位完成宣传任务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考核。

      (三)认真总结经验。这次森林防火宣传月结束后,各村、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总结于11月1日前报送镇林业站(电话:86468502,邮箱:mtzlyz@163.com)。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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