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0-00028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0〕142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9
    关于印发《码头镇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24 16:12

    各村(居),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现将《码头镇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 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码头镇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根据《南安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安市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查无证照〔2020〕1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泉州市和南安市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情况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区别情况,分类处置。规范一批:对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法实施豁免登记,帮扶弱势群体谋生创业,营造宽松的创业新环境。引导一批:对符合法定条件、有意愿持续经营的经营者,引导其办理相关手续,核发相关证照,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查处一批: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影响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通过综合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治理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重点区域:违法处置部门或者镇政府抄告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房屋建筑、闲置出租的厂房、学校周边、商贸集中区域、旅游景区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生态环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的无证无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领域):

      1.教育培训、托管机构。牵头单位:教育办;配合单位:派出所、民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文化站、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2.住宿业。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卫计服务中心、文化站、村镇办、安监办、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3.家政、家庭服务业。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劳动保障事务所、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4.娱乐场所(营业性歌舞厅、迪斯科舞厅、卡拉 OK、游戏游艺)。牵头单位:文化站;配合单位:派出所、卫计服务中心、安监办、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5.医疗美容、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卫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6.高危体育项目(游泳、攀岩等)。牵头单位:文化站;配合单位:卫计服务中心、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7.食品小作坊、酒吧、茶馆。牵头单位:市监所;配合单位:派出所、文化站、安监办、村镇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各村(居)。

      8.机动车维修。牵头单位:道安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9.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种畜禽等农资经营,生猪屠宰。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10.危险化学品行业。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派出所、道安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邮政分局;责任主体:各村(居)。

      11.出版活动(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牵头单位:宣传办;配合单位:文化站、派出所、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12.烟草零售。牵头单位:综治办;配合单位:市监所;责任主体:各村(居)。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9月30日,各村(居)、各成员单位立即行动,不分阶段,不分环节,边宣传发动,边排查整治,边规范提升。

      (一)宣传发动。要全面动员部署,调配整合执法力量,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通过LED屏幕、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声势。

      (二)排查摸底。要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实地摸排、利用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强化与村(居)的协作监管等各种方式,全面摸排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建立相应台账。各村(居)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摸排,汇总报送至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至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分配至各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监管对无证无照进行摸排,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整改。要根据摸排情况,及时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及时办理许可证照;对不按责令限期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函告供水、供电、提供互联网服务的部门,实行断水、断电、断网。对属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按规定抄告相关部门处理。要建立销号制度,逐家逐户落实到位。

      (四)总结巩固。要在排查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重点,突出容易发生安全隐患风险的行业领域,着力在发现、引导、处置以及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到无证无照经营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着力消除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盲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省、泉州市和南安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房屋安全整治等相关会议文件的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压紧压实责任, 把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与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的内在联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检查,抓好责任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作,提升监管合力。要加强本系统上下沟通协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指导督导,形成上下一盘棋。要充分发挥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加强与村(居)委会的沟通协作,破解无证无照经营发现难等问题。

      (三)依法分类处置,优化主体准入服务。要区分行业、危害性等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经营一般行业且无严重社会危害的,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办理证照;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要通过采取行政指导、提供办照绿色快速通道等措施,为经营者办理证照创造良好的准入环境,着力促进无证无照经营向持有效证照诚信合法经营转变。

      (四)加强情况反馈,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典型经验加以推广,推动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各村(居)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分别于8月20日、8月30日、9月10日、9月20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9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的材料包括组织部署、宣传发动、排查摸底、整治整改、存在问题、经验做法、下阶段打算和全镇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表(见附件)。

      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徐阳春、柯鹏燕

      联系电话:18060003563

      电子邮箱:mtzshb86456180@163.com。

      附件:

      1、 全镇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表(各村(居)填报)

      2、 市(镇)直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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