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25-00006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25〕18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7
各村(居)委会,市属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镇2025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任务
根据《南安市2025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进行分解,今年下达我镇任务750人,各单位献血者每次需献血200-400毫升,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均计算为1人次,每人次营养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献血对象
男性18至55周岁、女性18至50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符合健康要求年龄可以延长至60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认真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献血条例》,深入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公民对无偿献血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无偿献血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使无偿献血的目的和意义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抓好献血人员的落实、采血现场的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各自单位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
(三)任务分解。各村(居)按人口数的0.9%,各学校按教职员工数的18%,其他单位按实际人员的相对数安排。
(四)奖罚措施。各村(居)、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完成任务,献血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2025年度评优评先及村级绩效考评中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参考依据。
四、献血时间、地点
2025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间若有变动再另行通知)。地点设在国专礼堂。各村(居)、各单位由专人带队统一签到。(凡已办献血证者请通知随身带来以便登记,凡属第一次献血者,须随带身份证)。
附件:各村(居)、各单位献血任务分解表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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