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24〕78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1
    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6-25 11:29

    各村委会、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现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35846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3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农〔2023〕532号)精神,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各项工作。

      二、南安市级共计下达给我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35846元。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后,共汇总全镇2024年应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13309.9亩,每亩按85.33元的补贴标准分配。

      三、梅山镇财政所、梅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收到补贴资金后务必于6月30日前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并全部录入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各村应将发放情况明细表(附件3)及村级公示材料纸质版经驻村工作队长、村主干、村经办人员签字盖村委会公章后送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各村纸质版、电子版留存备查。

      附件:1.南安市梅山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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