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8-0101-2024-00008
- 备注/文号:梅政发〔2024〕32号
- 发布机构: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2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已确诊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等对象健康体检工作,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根据我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计划》,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体检工作以下村分片模式进行,为辖区居民提供及时、方便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了解老年人群重点疾病患病情况,为未建立健康档案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2.根据受检者健康情况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与健康促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3.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管理,宣传相关卫生知识,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干预,进一步提高本辖区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全镇辖区年满65周岁(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常住居民以及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含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签约对象。
(二)体检机构及场所
梅山镇卫生院成立老年人体检工作小组,由卫生院组织人员、携带体检设备和器材,采取以村(居)为单位通知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附表。
(三)健康体检项目及步骤:
1.体检项目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B超和心电图检测。
(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5)健康指导。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2.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和意义,主动积极参与。驻村工作人员负责督促落实,提高免费健康体检对象的到位率。
(2)事项告知。由各村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并发放《老年人体检通知单》,同时告知受检人员携带通知单、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本人或者联系人电话按规定时间到体检地点参加体检,年长者或有行动不便者建议由家人陪同前往。
(3)健康体检。体检小组按流程和相关要求实施健康体检,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4)汇总反馈。健康体检结束后,临床医生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填写体检反馈单,体检结束后7天内交给村卫生所,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汇总后由村(居)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受检人员。
(5)信息上报。由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要求,将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镇卫健办。
三、工作操作流程
1.对已建有健康档案的人员,将体检情况录入电子档案并更新。
2.对未建健康档案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管理。
3.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要及时发放好体检结果通知。
4.按要求完成好中医辨证问卷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由行政村医生负责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摸底、各村委会安排发放体检通知和体检当天的组织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将体检通知下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人、慢病患者,并告知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饭、不喝水),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联系电话,体检结束后每人可免费领取早餐一份。确保本次老年人体检管理率达80%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100%。
2.各村(居)至少要提前2天发放通知单,安排通知老年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必要时采取接送方式,接送时注意老人的安全。
3.镇卫生院要及时将体检信息反馈给受检者,根据体检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的慢病管理;根据中医体质辨识结果进行中医保健指导。
4.未建立健康档案的老年人要及时建档并纳入老年人健康管理。要及时将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并录入随访服务记录表。
5.健康体检表要求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书写要工整。
6.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质量,各村(居)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人数必须完成所在村老年人人数的81%以上。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村级绩效考核。
附件:2024年梅山镇重点人群体检人数及时间安排表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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