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20-00034
    • 备注/文号:眉政办〔2020〕33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4
    眉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10-19 08:50

    各村委会、各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0〕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0〕46号)

      

     

    眉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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