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20-00029
    • 备注/文号:眉委〔2020〕148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3
    中共眉山乡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各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15:41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信仰培育,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防护引导作用,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乡各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具体名单如下:

      眉山中学法治副校长:张玉伟(眉山派出所民警)

      天山中学法治副校长:钟世亮(眉山派出所民警)

      眉山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张玉伟(眉山派出所民警)

      小眉小学法治副校长:钟世亮(眉山派出所民警)

      高田小学法治副校长:钟世亮(眉山派出所民警)

      天山小学法治副校长:钟世亮(眉山派出所民警)

      眉山中心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张玉伟(眉山派出所民警)

      以上聘任的法治副校长任期三年,希望受聘为法治副校长的同志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在校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等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普法和安全保卫机构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

      1、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

      2、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

      3、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态,及时向乡政府、派出所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4、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

      5、协助学校与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促进“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6、按照学校所在地、乡政府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治工作措施。

      各中小学要为法治副校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主动介绍学校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及有关情况;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应事先与兼职法治副校长协商并通知其参加,学校每学期要为兼职法治副校长作一次工作鉴定,并建立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档案,为到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的同志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并对其工作情况作定期考核,共同做好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中共眉山乡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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