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20-00020
    • 备注/文号:眉委〔2020〕85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0
    中共眉山乡委员会 眉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18 17:39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确保我市临床医疗用血的需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各村各单位健康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踊跃带头献血。

      二、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依据《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的规定,按时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及时将今年的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献血后勤保障工作,按安排时间顺序组织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确保我乡无偿献血任务完成。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三、乡卫生院在无偿献血期间要派出技术高、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5-8人做好体检工作和协助组织无偿献血活动。

      四、各垂直单位驻乡基层所、站(派出所、农商银行)和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的无偿献血任务由乡政府统一安排。

      五、献血对象:健康适龄的公民,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各单位的献血公民名单应于8月20日前上报乡卫计办(电子邮箱:msjsp@126.com)。

      六、采血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

      七、采血地点:眉山乡卫生院。

      八、携带材料:献血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献血证方可献血。

      九、采血安排: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无偿献血活动实行“分批次、分时段”组织实施,请各村严格按照采血顺序(详见附件)安排人员献血,不聚集、不扎堆,并佩戴好口罩,前后保持一米距离。

      十、健康注意事项:献血前如有发热、咳嗽应暂缓献血。为避免转氨酶出现异常,献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避免疲劳过度和饮酒。

      附件:眉山乡2020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及采血安排

      

     

    中共眉山乡委员会 眉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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