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20-00034
    • 备注/文号:美办〔2020〕7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9
    美林街道办事处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20-07-28 11:05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小学、各独立园、各附设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文件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现就2020年秋季我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20年秋季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

      1、美林中心幼儿园(公办中心幼儿园、南安市示范性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心园)主要招收美林社区、南美社区的适龄儿童。同时,应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尽量满足暂住在美林社区、南美社区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溪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主要招收溪洲村、珠渊村的适龄

      儿童。同时,应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尽量满足暂住在溪洲村、珠渊村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3、第三幼儿园招收福溪社区、庄顶社区及皇家滨城、滨江一号入住的居民户(不含香槟保利公馆和水墨华庭)。

      (二)小学附设幼儿园的招生对象:

      1、美林中心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李西村、白沙村的适龄儿童。

      2、美林第一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溪洲村、珠渊村的适龄儿童。

      3、玉叶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玉叶村的适龄儿童。

      4、珠溪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溪一村、溪二村的适龄儿童。

      5、金枝小学附设园主要招收金枝村的适龄儿童。

      (三)其他对象:

      不在以上幼儿园招生内适龄儿童,可选择服务区域的民办幼儿园。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按国家、省、泉州及我市有关优待政策贯彻执行。本文下发后,上级有新规定、新政策的,按新规定、新政策执行。

      三、招生时间:

      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宣传动员等工作,特别是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弱势群体的摸底,确保适龄儿童能100%的入学。

      1、7月10日—7月20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摸底登记工作。

      2、8月1日,各幼儿园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内张贴招生通告。

      3、8月21日—8月25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编班工作。

      四、招生办法:

      1、报名时家长应提供材料:户口簿、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等有效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入园通知单)等。

      2、中心园在完成服务区域内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利用剩余学位自主扩招部分适龄儿童。同时,中心园应立足农村教育实际,扎实开展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的早教咨询工作,积极探索早教活动的有效途径。

      3、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要严格按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4、8月28日前各幼儿园应公示招生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将招生对象名单报送美林中心小学。家长如果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可在8月30日前向美林中心小学(电话:0595--86289738)投诉反映。

      五、收费标准:

      1、公办性质幼儿园及学前班收费标准按照市发改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取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并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六、招生要求:

      1各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继续招生。

      2、各幼儿园要规范幼儿园(班)的招生行为,办事处将通过公众号向群众公布正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引导幼儿到公办园或有办证的民办幼儿园入园,防止出现虚假宣传及不择手段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

      3、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如果个别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应招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经报中心小学同意后,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确保服务区域内应招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不得招收不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学,不得跨服务区域招生。

      4、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

      5、各幼儿园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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