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7-0101-2025-00003
    • 备注/文号:南乐政〔2025〕44号
    • 发布机构:乐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9
    乐峰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5-29 09:06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南农〔2025〕169号)精神,现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一)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1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农〔2025〕68号)文件精神,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严格对照标准,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予以认定实际耕地面积,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如实报送农户实际耕地面积。(三)6月5日前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示(1. 公示不少于7天;2. 公示无异议后,再发放补贴资金)。(四)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南农〔2024〕384号)文件要求,水稻种植保险农民负担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扣除(其中普通农户负担金额为6元/亩)。水稻种植面积超30亩的规模种粮主体由规模种粮主体单独投保。

      二、本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南安农村商业银行“一折通”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各村务必认真核对农户种植面积,做好具体种植户信息登记,并及时报送南安农村商业银行乐峰支行,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三、补贴工作全部使用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统一的补贴管理软件直接发放和管理,耕地补贴资金的上报工作原则上在6月10日前完成。

      附件:1.乐峰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水稻保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种粮大户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乐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乐峰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水稻保险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亩

    村别

    202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7.85元/亩)

    应扣水稻保险(6元/亩)

    实际应发金额

    耕地面积

    补贴金额

    早稻面积

    晚稻面积

    合计面积

    应扣保险金额

    厚阳

    1028.35

    90345.15

    747.7

    646.4

    1394.1

    8364.6

    81980.55

    潭边

    960.6

    84393

    731.5

    632.4

    1363.9

    8183.4

    76209.6

    炉中

    1400

    122996.26

    1198.8

    1036.4

    2235.2

    13411.2

    109585.06

    福山

    635

    55787.59

    457.4

    395.3

    852.7

    5116.2

    50671.39

    炉山

    1124.69

    98809.05

    768.9

    664.7

    1433.6

    8601.6

    90207.45

    湖内

    670

    58862.5

    437.4

    378.1

    815.5

    4893

    53969.5

    炉星

    540

    47441.42

    380.1

    328.6

    708.7

    4252.2

    43189.22

    飞云

    1168

    102614.03

    760.2

    657.1

    1417.3

    8503.8

    94110.23

    合计

    7526.64

    661249

    5482

    4739

    10221

    61326

    599923

      附件 2

      2025年种粮大户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村  别

    户  名

    实际种植粮食面积(亩)

    奖励金额

    (元)

    水稻面积(亩)

    应扣保险金额(元)

    实际应发金额(元)

    单季稻

    双季稻

    湖内村

    南安市乐峰镇大发林家庭农场

    5.5

    52.7

    22180

    110.9

    665.4

    21514.6

    炉山村

    南安市马太马蹄笋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

    0

    43.7

    17480

    87.4

    524.4

    16955.6

    合计

    2户

    5.5

    96.4

    39660

    198.3

    1189.8

    38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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