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7-0101-2020-00089
    • 备注/文号:南乐政〔2020〕198号
    • 发布机构:乐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7
    乐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9-27 11:28

    各村委会,镇直、镇办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国庆节假期临近,进山旅游人员增多,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等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根据《南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林〔2020〕1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镇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经研究,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10月31日

      二、宣传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秋冬季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

      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野外安全用火常识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主要任务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立足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一)丰富森林防火宣传手段。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尤其是新媒体方式,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另一方面,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受众面和针对性,通过设置临时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群发短信、派发传单等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二)强化林区一线宣传教育。要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进山路口、学校、村委会以及林区内的单位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村串组开展防火巡回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区域时段宣传。针对国庆假期长、景区景点游客大量增加的实际,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景点等重点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组织志愿者设岗发放宣传单;在民众秋游常去处、生态敏感区域设置临时宣传牌。在国庆、双休日等时段,在游玩人员集中地方开展宣传,提醒外出游玩人员谨慎用火,严防森林火灾。

      (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村要积极发挥村两委、老人会以及护林员的作用,利用村级广播等传统宣传方式,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的重要性,精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的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二)强化指导监督。镇林业工作站要深入各村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察访核验的重要评分依据。

      (三)及时反馈总结。活动结束后,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于11月5日前报镇林业工作站。

      

     

    乐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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