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7-0101-2020-00077
    • 备注/文号:南乐政〔2020〕176号
    • 发布机构:乐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3
    乐峰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应急科普作品的通知
    时间:2020-09-03 10:09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应急科学知识普及,丰富应急科普表现形态,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素养,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应急科普专家和作品的通知》(闽应急厅办便函〔2020〕59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推荐应急科普作品活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作品内容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围绕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领域安全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3.内容新颖、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具备及时快捷的传播特点,适用于全媒体平台呈现。

      4.推荐作品应保证原创性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默认授予对作品的媒体公示权、使用权、传播权及编辑出版权。

      二、作品类别和格式要求

      1.微视频:包括公益广告、微动漫、微电影等。格式为AVI、WMV、MOV、MP4、RMVB等,分辨率1080P(1920*1080),视频码率25Mbit/s,单个视频大小在300M以内的高清视频。

      2.图书:包括科普知识读本、绘本、手册等正式出版物。

      3.创意设计:包括宣传海报、图解科普、宣传画(挂图)、折页等。图片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格式为JPG、PNG、PSD等。

      4.融媒体产品:包括小程序、小游戏、H5、VR等。

      三、作品报送

      每个村、单位每类项目推荐不超过2个。请于2020年10月4日前将上述作品及《应急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一同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将择优逐级上报,应急部宣教中心将适时举办全国应急科普宣传观摩交流活动,优秀作品将在中央和应急管理部属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并推荐参评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活动。

      联系人:李培元, 联系电话:18359538158,邮箱:lefeng198@163.com。

     

     

     乐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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