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6-0101-2021-00022
- 备注/文号:罗政〔2021〕76号
- 发布机构:罗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4
各村(居)委会、市(镇)直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涉及摩托车(含电动车)、渣土车的交通事故频发,事故占比大,是引发伤亡交通事故的重点车型。为有效整治摩托车(含电动车)、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含电动车)、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为期3个月。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普通公路国省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校园周边道路,涉及摩托车和渣土车的事故高发路段。
(二)重点车辆。摩托车(含电动车)、渣土车(含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
(三)重点违法行为。摩托车方面:驾驶拼装、组装、已达报废标准、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超员、未按道行驶、未靠右侧行驶;渣土车方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擅自改装改型,驾驶车辆使用手机和对讲机等手持通讯设备,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未按规定安装后部和侧面防护装置,未年检、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会)车和违法掉头,违反限行规定、不按报备路线行驶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摩托车(含电动车)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组织发动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深入辖区各村居、场区、工厂,进一步核对注册摩托车及驾驶人档案,对已经报废或者丢失的摩托车,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及时组织入户动员,予以清理,提高在册摩托车信息准确性:及时梳理辖区内逾期未检验摩托车及未审验驾驶人底账清单,通知车主及驾驶人按期参加检验或审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对辖区摩托车销售和维修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对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改型改装等违法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取缔;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适时组织“流动车管所”, 开展下乡服务,简化业务流程,主动深入乡村为群众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等业务,主动联系检测企业,上门为群众办理车辆年检,努力提高车辆和驾驶人注册登记率。
2.严厉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一要突出重点,严格处罚。加大路面巡逻与管控力度,重点查处酒醉驾、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载人,未定期年检或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摩托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并严格依据有关法规,从严处罚。二要加强协作,联勤联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联勤,建立互动协作机制,提高整治工作效能;加强协作,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工作,通过“警校联动”,切实杜绝学生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渣土车专项整治
1.加强源头管理。主动摸排本辖区内货车企业、在建工地、采沙石场站,特别是存在改装、超载、滴洒漏等严重违法违规车辆运载情况要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及时上报市渣土办及企业主管部门,并做好相应警示、惩戒措施。督促辖区土方工程施工方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将工程土方和搅拌混凝土承运任务委托给渣土车管控平台专设目录内的运输企业及所属运输车辆,签订运输合同;组织派出所及时引入第三方动态监管中心,强化对渣土车运行过程中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管理,落实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强化对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运输企业按审批时段、路线行驶,做好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严把驾驶人准入关。组织开展辖区渣土车驾驶人背景核查工作,重点核查驾驶人内容为:具有3 年以上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无交通肇事犯罪,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 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对存在不符合背景核查条件的驾驶人要及时通报其所在运输企业,并抄告辖区渣土办、交通运输部门,及时清理不适岗驾驶人,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3.强化路面管控。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组(队)的积极作用,经常性开展执法统一行动。要将辖区矿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沙石料场、在建工地等渣土装载源头周边道路列为重点整治区域,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限、闯红灯、非法改装、不按路线行驶、非渣土车装载渣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非平台渣土车要严格落实联罚联放和“一超四罚”工作措施,并源头追溯,将违法违规行为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纳入市级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和“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暂停新增路线牌通行路线、时段审批,暂停新增车辆工号牌受理。
4.严格日常监管。建立渣土车每季度查验工作制度,定期对辖区在册的渣土车进行查验并做好查验记录。对私自改变栏板高度、改变密封装置或者装置破损、反光材料破损或脱落、使用翻新胎、轮胎磨损严重、灯光不全、加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载、未粘贴泉工号牌或破损、车辆逾期未年检或已达报废期限、未安装右侧盲区雷达预警系统或预警功能无法正常行驶的,要督促企业限时整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业等相关整顿措施。
(三)交通安全大宣传
1.开展货运企业源头警示教育活动。深入辖区渣土企业(含工程搅拌车),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货车车主、货运车辆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面警示教育活动,利用省新“1.26”、美林“5.8”等渣土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重点讲解货车驾驶视觉盲区的危险性,特别是货车转弯、变道时存在的盲区和内轮差等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同时,要落实每月一次的交通安全进运输企业宣教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观看宣传视频、LED电子显示屏和农村“大喇叭”播放安全提示语等形式,宣传酒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不按道、强超、强会、逆行、闯红灯和违法掉头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提高广大渣土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治意识。
2.开展“靠近危险 远离货车”宣传教育活动。一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媒体平台,开展渣土车、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及视频集中警示活动,进一步教育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远离大型车辆的视觉盲区,广泛宣传摩托车、货车重点违法的危害性,扩大“靠近危险 远离货车”知晓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加强点对点的警示教育,广泛宣传货车视觉盲区知识、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摩托车无证驾驶、飙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违法从右侧强行超车、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二要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立渣土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交通违法教育、防范、查纠机制,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货车、摩托车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视听宣教工作为契机,联合广电部门,每月向村广播室、大喇叭提供针对性强、指导性强的宣传内容,落实村级广播室每天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对“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载人、不无证驾驶、不违法载人、不向孩子提供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等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和行人”等内容的播放,进一步教育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远离大货车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3.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深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开展“知危险 会避险”、“一盔一带”警示教育活动,讲解大型车辆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广大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大货车,拒绝无证驾驶、闯红灯、乘坐超员车辆等,提升广大学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向全体家长发放《致全市人民的交通安全公开信》等宣传材料,提醒家长不酒驾醉驾、不超员载人、不闯红灯、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机动车。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部署。要认真汲取近期我市发生多人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研究部署,狠抓落实,坚决杜绝责任悬空、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等现象。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细化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检查督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罗东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工作安排表
罗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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