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4〕164号)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镇加大了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的公开;做好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截止目前,全镇共主动公开信息17条,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方面
有序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镇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将受理机构、实施依据、审批条件、办结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渠道等信息一次性全部公开,加强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财政资金使用方面
建立全镇的财政收支状况月度、季度、年度定期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扩大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推行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
3、公共资源配置方面
以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作为重点,切实抓好公共资源配置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落实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招标和非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均在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公开。三是推进政府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
4、公共服务方面
扎实推动以教育、科技、卫生、就业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及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社会保障、社会公益,救灾优抚等信息。结合实际,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5、公共监管方面
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环境卫生整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信息。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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