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25-00013
    • 发布机构: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3
    南安市仑苍镇园美片区350583-27-K-28地块动态维护及地块图则公告
    时间:2025-05-13 15:47

      《南安市仑苍镇园美片区350583-27-K-28地块动态维护及地块图则》经过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南安市仑苍镇园美片区350583-27-K-28地块动态维护及地块图则》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8日(共15天); 

      公示地点: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宣传栏; 

      公示网站:http://www. Nanan.gov.cn; 

      通讯地址: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电子信箱: lcghjsb@126.com;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68989313;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南安市仑苍镇园美片区350583-27-K-28地块动态维护及地块图则》 

      二、地块概述 

      350583-27-K-28地块位于《南安市仑苍镇园美片区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南端,东至仑苍大桥,西、南至西溪,北至园美村河溪路。涉及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及新增城镇用地。规划用地面积约2.6666公顷

      三、项目背景 

      因南安市仑苍镇第二自来水厂的建设需求,需增加供水用地,以用于其水泵房的建设。为有效地指导南安市仑苍镇园美片区未来的城市建设,结合最新的城镇开发边界,对周边用地进行调整。 

      四、调整的可行性 

      1、未降低单元控规确定的“五线”、“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等控制要求。调整后该单元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水用地增加1162.6平方米,“三大设施”用地面积未减少。 

      2、未突破单元控规确定的净用地面积及各类用地总量上限。未突破单元控规确定的净用地面积,建筑总量上限等控制指标未变化。 

      3、未改变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规划未增加或减少总体用地性质类型且用地面积变化不大,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不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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