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25-00009
- 备注/文号:仑政〔2025〕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8
各相关村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减灾防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损失”。结合本镇地质灾害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晓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洪超念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昭辉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苏雅如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郭鸿晖 镇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林志雄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戴清海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苏文助 镇卫生院院长
廖水川 仑苍供电所所长
郑长坦 镇广播站站长
吴信章 仑苍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国铧 联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淑好 大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长华 后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
1、南安市仑苍镇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南安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三、群众安全转移
1、信息运行
依据本镇地质灾害点确定群众安全转移路线,由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有关防治抗灾布置要求,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有关精神,分管副组长组织具体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通知各村负责人、国土资源协管员和地灾监测员。各村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的具体地质灾害点人员做好安全转移工作。
2、安全转移信号
由各村负责人和驻村领导及各驻村工作组按照地质灾害点的转移路线,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
3、转移路线安排
(1)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线路,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各村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驻村工作队、村负责人应深入地质灾害点,及时处理群众转移的具体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点群众的安全转移。
(3)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点群众安全转移,一是做好保安工作;二是协助抗灾救灾工作。
4、注意事项
(1)遇有台风暴雨时,各村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逐户转移。
(2)一旦发现新的地质灾害点,应做好受灾户群众的安全转移,并及时上报。
(3)地质灾害一旦发生时,必须组织群众向灾害点两侧方向转移,严禁顺崩塌方向转移。
(4)警报解除后,各村应逐户通知返回,并严密监视灾害点的动态。
(5)监测制度:每年1-4月和10-12月为少雨季节,为正常时段,地质灾害监测每月进行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连续强降雨)加密,当出现异常情况应每小时观测一次。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驻村工作队及村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负起严密监视地质灾害点动态变化的日常工作。
附件:仑苍村等村地质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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